变身“资本运作”
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经过多年的发展蜕变,传销形式悄然变化。
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赵玲介绍,过去,传销的人员是“只进不出”,而现在逐渐演变为“舍饵钓鱼”,传销组织裂变速度明显加快;同时,在传销内容上,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直至发展到所谓的资本运作。
近日,乌鲁木齐部分市民参加所谓国家在广西南宁开发的虚拟经济项目,只需要一次性申购21股共6.98万元,即可发展合作伙伴,一个“投资者”只限发展3个下线,通过层层发展累积“投资团队”。发展21名会员后,称两年后就能领取980万元,其间加入者每月还能按比例领取工资。
传销发展多年,相比从前更具欺骗性,引诱方法多样。赵玲表示,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就业艰难,传销组织者抓住这一特点,编造学习工作技能、提供就业岗位、合伙投资等诱饵,诱骗受害人上当。传销组织者还利用网络聊天交友等方式,安排专人在网络上以游玩、网友见面、做生意等诱饵诱骗涉世未深的网友。
传销组织利用一些人有快速致富的心理,灌输传销理论,不断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通过接受“教育”,许多参与人员从开始反感、抵制到逐步认同、接受,并积极参与,于是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形成恶性循环,有的传销参与人即使在被解救教育后仍不思悔改,转移地区再次参加传销活动。
“传销组织有严密的组织等级制度和分配方式,即业务员———业务主任———高级业务员———经理———大经理(由低至高),发展人员采取单线联系,‘家庭式居住’进行管理,几人甚至十几个男女混居在租住房中,统一吃住,统一行动,由“家长”实施封闭式管理,利润分配按级别划分,按金字塔式分钱。”赵玲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截至8月底,我区陆续发生以纯资本运作、拉人头入会等方式的传销案件6起,破获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遣返参与传销人员40余名,查处非法传销窝点4处。目前,传销组织的违法主体由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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