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2、1998年4月国家全面禁止传销,2017年8月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3、《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工商机关为主,财政、商务、电信、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配合,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击传销机制。4、从以上介绍看出,我们国家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是有力的,参与人员也是极少数的人。要彻底消除这一现象,除了政府相关部门努力外,全民提高思想认识,善于识别传销行为,自觉抵制传销也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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